前少将挪用加菜金宴客遭判刑 蔡英文特赦2人
The Epoch Times
台湾前国军少将韩豫平与侍从士官张淯森因挪用加菜金新台币2,880元宴请军眷涉及贪污等罪,分别遭判刑4年6月、1年。总统蔡英文今(22)日依据宪法批示同意特赦,使两人罪刑之宣告均无效。
韩豫平、张淯森于2015年分别任职陆军花东防卫指挥部参谋长、行政士官,因违反国防部加菜金作业规定,以团体加菜金支付指挥官宴请下属餐会的3名军眷,费用共计2,880元,触犯贪污治罪条例、陆海空军刑法及刑法的罪刑,分别遭处4年6月、1年之有期徒刑并宣告褫夺公权,案经最高法院于2月9日驳回上诉确定。
韩豫平7日上午赴台湾最高检察署递交诉状,请求检察总长为他提起非常上诉,由军中退伍袍泽及关心他的荣民眷等陪同,递交他与15名将军的陈情连署书,希望最高检察署能够明察此案。
民进党立委林静仪、蔡适应、刘世芳、管碧玲及退辅会副主委李文忠7日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共同声援韩豫平。李文忠说,从这案例看出,韩豫平没有把钱放在自己的口袋,退辅会希望能有效帮助韩豫平。本案顶多是误触法网,但判决不符比例原则,而且之前有军人或退伍军人涉及共谍罪,所判的刑度还比这个轻。
台湾跨党派多位立委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询法务部有无救济可能,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韩豫平的案子法官如何审理并不知情,但提起非常上诉是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的职权,他会将立委的意见转达最高检察署,由检察官审酌提出非常上诉的可能性。
中华民国总统府表示,为落实罪刑相当之宪法原则,顾念国军将士服务军旅之贡献,以符应国民正当法律感情,蔡总统于今日,依据宪法第40条及赦免法第3条后段规定,批示同意特赦前国军少将韩豫平及士官张淯森,使两人罪刑之宣告均无效。
中华民国总统府发言人张惇涵表示,蔡总统感念国军官士兵保家卫国之贡献,以及国军眷属之奉献,考量本案情节之特殊性决定特赦,盼国人同胞支持恪尽职守之国军。
张惇涵表示,韩豫平、张淯森2人所涉贪污等罪,依原确定判决所认定之事实,并非将公有财物挪为私用或将诈欺款项中饱私囊,而餐会宴请之3位民间人士皆为军眷,以团体加菜金宴请,纵有行政作业之瑕疵,惟衡诸一般社会通念,尚无不合人情之处;复以本件支用之金额甚微,而量处之刑度极重,致生罪责与处罚不相当,显然过苛,难符国民正当法律感情。
张惇涵说,蔡总统考量韩豫平、张淯森两人上开情节具特殊性,情轻法重,允堪悯恕。为平衡过苛刑责对其人身自由及退休权益之处罚,爰依赦免法第3条后段之规定,均予以特赦, 使其罪刑之宣告均为无效,以济司法之穷,并彰显政府重视国军保家卫国之贡献,以及保障军眷安定生活之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