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刺何君堯案 獻花男囚9年
Ta Kung Pao
2019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湖翠路擺街站拉票時,突遭一名男子用刀刺傷胸口,何的保鏢亦被割傷。該名男子被裁定有意圖傷人及傷人罪兩項罪成,今日(2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9年。
現年31歲被告董栢輝,據控方指曾接受大學教育,案發前無業,與父母及胞妹同住。他原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兩罪,包括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啟豐花園與海翠花園之間行人路企圖謀殺何君堯,及同時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制止襲擊的何君堯男保鏢張英才。控辯雙方經商議後,被告上月在高等法院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及傷人兩罪,企圖謀殺罪則獲存檔法庭。
控方案情指,當日早上,被告手持一束花到場聲稱是何君堯的支持者,說:「呢個花係送畀你嘅,大家都見到你嘅努力㗎啦!」「你介唔介意呢,我同你影張相……我攞個手機出嚟先好唔好呀?」其間,被告突從袋中取出一把刀鋒長達28釐米的利刀刺傷何的左胸,出現一道兩釐米裂傷,傷口有流血及血腫,何留醫兩日後出院。何的保鏢張英才在制服被告時遭割傷胸口及左前臂,傷口經縫合後即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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