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台武器出口法若过 美台军售加快且稳定
The Epoch Times
美国联邦参议员霍利(Josh Hawley)提出“台湾武器出口法案”,加快向台湾运交关键武器的程序。国防院专家苏紫云表示,若法案通过将让台美军售法制化,避免因美国执政者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象征台美关系更上一层楼。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揭仲接受中央社采访时指出,法案若最后获国会通过并经美国总统签署,美国对台军售的国会审查日期将从目前的30天缩短为15天,甚至在紧急状态下,还可进一步让武器运交台湾的行政流程,减少35天至55天。
揭仲表示,美国将军售对象分为2类,第1类是“主要盟国”,包括所有北约成员国与以色列、韩国、日本、澳洲、新西兰等;军售第1类国家时,发价书草案金额超过2,500万美元时才需送国会审查,且国会审查期限是15天。
他指出,第2类是包含台湾在内的一般国家,军售主要武器发价书草案超过1,400万美元时就需通知国会,国会审查期限也增为30天。
揭仲说,霍利所提法案乍看只让武器运交台湾的时间减少15天,但实务上,当军售案达到送交国会门槛时,照惯例美国行政部门需在正式送交国会的20至40天前,先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初步或非正式通知书;且美国行政部门在把对台军售案送交国会时,还须留意此后的30天内,至少有一天需要在美国国会会期内。
揭仲解释,法案若通过,将使美国行政部门在台海紧张情势升高,以致有必要紧急对台交运单价较低弹药,例如标枪飞弹或刺针飞弹时,只要将每笔军售价款控制在2,500万美元范围内,就能省下20至40天的非正式通知时间与15天的国会审查时间,让整个流程减少35天至55天,且无须迁就美国国会会期而更有弹性。
揭仲指出,美国在透过军售制度释出主要武器系统与关键技术时,往往会优先给予第1类主要盟国,之后才考虑给第2类一般国家;若法案通过后,让中华民国在美国军售制度中的地位完全等同于第1类主要盟国,有助台湾更早取得先进的武器装备与技术。
国防安全研究院国防战略与资源研究所长苏紫云表示,法案将台湾列入北约、条约盟国所属的A5组成员,将让台美军售法制化,未来美国不论谁执政,都可依法处理军售问题,不会受到政治干扰,对台湾兵力整建效率大有帮助。
苏紫云说,目前台美军售采逐案审查,通过时间比较不固定,若法制化后,美国对北约军售平均审核时间30天,对条约盟国平均审核期45天,将使国军比较容易应处,例如某些军售案若没过,可马上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