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最高院推翻哈佛北卡招生平权政策
The Epoch Times
美国最高法院周四(6月29日)裁决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招生政策违宪,解决了美国大学录取基于种族的“平权行动”40年来的争议。
最高法院审理的这两起教育领域平权诉讼案均由非营利学生组织“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SFFA)发起,需要裁定哈佛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过程考量学生族裔背景是否构成歧视而违宪。
最高院周四以6比3的结果推翻了2003年“格鲁特诉波林格尔案”(Grutter v. Bollinger)的裁决。
在格鲁特诉波林格尔案中,法院最终裁定,使用种族作为录取因素并不违宪,只要它是为了促进多元化学生群体的教育利益而进行的狭义调整。
以下是涉及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两个案件的关键各方。
哈佛大学是一所私立常春藤盟校,位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它是美国最老的大学之一。2014年,“公平招生组织”起诉哈佛,指控哈佛在招生过程中非法歧视美国亚裔申请者。
哈佛大学称该诉讼具有政治动机,并为其招生程序辩护,称招生程序将种族与其它数十个因素一起进行综合考虑。
该诉讼指控哈佛大学违反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该法案禁止在接受联邦资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的歧视。
北卡罗来纳大学是一所公立大学,也是美国最老的公立大学。2014年,“公平招生学生组织”起诉北卡罗来纳大学,指控该校非法歧视美国白人和亚裔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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