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共14罪 案件今區院開審料審5日
Ta Kung Pao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去年因涉嫌在街站叫喊煽「獨」口號等,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預計需時5日,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
48歲的譚得志涉3宗案件,合共被控14項控罪,包括首案被控去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準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及發表煽動文字4罪;次案被控在去年3月至7月的多個街站中,5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和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共7罪;第3宗案件被控在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及在去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共3罪。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