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1暴動案 控方指林卓廷挑釁施襲
Ta Kung Pao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客戶服務員庾家豪、陳永晞,社工葉鑫昇,廚師鄺浩林,電器技工尹仲明及男子楊朗。7人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陳詞表示,案發當日全港多處有騷亂,包括中環上環、銅鑼灣維園一帶以及元朗區均有暴亂發生。元朗發生公安事件後,有人在網上呼籲在7月21日「保護和光復元朗」。
林卓廷曾致電元朗警區警民關繫組警長,稱正前往元朗當時對方勸阻,擔心林卓廷到場可能會令情況更加混亂,但林卓廷堅持要去元朗,之後跟約100名黑衣人一起,在港鐵元朗站大堂付費區集結,同時有約50名白衣人在付費區外徘徊,部分白衣人手持藤條及木棍,有人手持寫有「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紙板,雙方由罵戰演變成暴力衝突。
期間,有錄像證據拍到林卓廷不斷大叫「大家千祈唔好退」,甚至指示黑衣人站在前面,及叫更多人從月台下來大堂與白衣人對峙,並用擴音器用辱罵、恐嚇性言詞,多番挑釁白衣人。當黑衣人作出暴力行為時,林卓廷亦身處當中。而同案其他被告,部分曾經用消防喉射水,以及投擲雜物等襲擊白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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