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工種今起可申輸入外勞 包括髮型師及售貨員等
Ta Kung Pao
有意申請的僱主可由今日起向勞工處補充勞工科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至於今日前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已遞交及正在處理的申請,勞工處將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優化措施繼續處理。勞工處發言人早前指,「補充勞工計劃」下的其他主要規定,包括四星期本地招聘及就每宗經甄別的申請諮詢勞顧會的安排,將維持不變。
勞工處表示,會致力在3個月內完成處理「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通過甄別的申請。如擬輸入的勞工為內地居民,「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的僱主必須經由內地相關機構核準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招聘輸入勞工。
此外,僱主除在香港境內安排輸入勞工的住宿外,「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容許僱主安排輸入勞工在內地住宿;或讓輸入勞工在其位於內地的住所居住,有關安排與行業計劃一致。僱主亦必須給予每名輸入勞工有薪假期,讓他們在抵港後8星期內出席僱傭權益簡介會,確保輸入勞工了解在香港工作的僱傭權益。
申請輸入勞工資格及程序
申請資格:在香港經營業務而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合適人手的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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