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海觀瀾/推動兩岸融合 大陸掌握兩岸關係發展主導權\朱穗怡
Ta Kung Pao
大陸方面再度推出便利台胞在大陸生活、工作的新舉措。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福建省政府昨天公布了首批15條措施,進一步開拓了台商台企在福建的發展空間,優化台胞出入境辦證,為台青就業創業提供更多優惠。
今年9月中旬大陸方面頒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後,這個月上旬大陸出入境管理局出台關於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涵蓋了閩台人員交流往來的多個方面,為台灣民眾赴閩、在閩定居落戶、在閩工作生活,以及閩台船舶通行均提供了極大便利,呼應了台胞台商所需所盼,進一步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如今福建省公布的「15條」是大陸方面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新措施,進一步給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當中有不少是在福建先試先行,而且充滿人情味。例如,65歲及以上台胞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大陸,長者可免費乘搭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如今符合資格的台胞也能享受這種同等優惠,再次體現「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對於在福建就業創業的台青,福建省各地將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而且擴大直接採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範圍,將電切削工、農產品食品檢驗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等16個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採認範圍,採認項目從現有34個擴大到50個。這些措施降低了台青在福建生活的成本,擴大了台青的就業範圍,將使台青更好地融入在大陸的生活和工作。
在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這次福建出台的措施含金量頗高。對於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將實施「一清單、三優先」的管理,即「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加大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保障力度,全力推進項目實施。對於在福建創業的台灣農民,由廈門銀行開展「台農貸」線上辦理,最快15分鐘可審批通過,解決了台農在福建創業的資金問題。此外,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由此可擴大知名度,拓寬銷售渠道。
這次福建推出的是首批落實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政策措施,後續還會推出各種便利優惠。由此可見,大陸方面將持續全力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不論台島政局如何變化,不論兩岸局勢如何緊張,大陸方面都牢牢掌握兩岸關係發展主導權和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