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海觀瀾/反制外部干預勢力 中方力道越來越大\朱穗怡
Ta Kung Pao
中國外交部日前宣布對長期參與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軍工企業雷神技術公司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行為實施反制。這並非是中方第一次反制美國軍工企業,而值得關注的是,相較於以往中方制裁美國軍工企業多是針對十幾億美元以上的對台軍售交易,但這次則是總額僅一億美元的「愛國者導彈工程服務」,並非新買的武器,可見中方的態度越來越強硬,反制措施越來越嚴厲。這顯然是因為近年華府打「台灣牌」的力度之大、範圍之廣、頻率之高前所未有。中方必須以實際行動向外界表明絕不容忍美國肆意插手台海問題。
多年來美國一直向台灣地區出售武器裝備,不僅嚴重干涉中國內政,違背一個中國原則,更是向「台獨」勢力釋放錯誤信號,嚴重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方對於美方的錯誤行徑除了提出嚴厲批評和抗議,還採取了反制措施,包括曾經停止中美兩軍部分交往項目,而採取制裁參與售台武器的美國公司措施則是從2010年開始,此後在2015年、2019年也宣布制裁參與售台武器的美國公司,但並未公開點名這些公司的名字。2020年7月美國向台灣出售總值6.2億美元的「愛國者三型導彈延壽案」,中方首次點名制裁該軍售案的主要承包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同年10月美方批准向台灣出售價值約18億美元的武器裝備,中方罕見同時制裁三家參與美國對台軍售軍工巨頭: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波音防務公司、雷神技術公司,而且還對在售台武器過程中發揮惡劣作用的美國有關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這個月初,美國宣布向台灣方面出售價值一億美元、為期五年的「愛國者導彈工程服務」,雖然金額不高,但中方依然祭出反制措施,反映了中方反制外來干預勢力的底氣更足、能力更強。
此外,這也是中方首次根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的有關規定反制參與對台軍售的外國企業。中國反外國制裁法是去年6月通過。該法明訂: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以各種藉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國內政的,我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相關條文還列出具體的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者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或者限制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等。制訂中國反外國制裁法,為我國採取相應反制措施提供法治支撐和法治保障,使得反制措施更加名正言順。
中國早已不是一百多年前的中國,中國人民也不是好欺負的。針對某些西方國家干涉我國內政、破壞國際法治的不法行為,中國必嚴正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