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海觀瀾/「特赦陳水扁」 民進黨不「演」了\朱穗怡
Ta Kung Pao
民進黨終於不「演」了。島內傳出民進黨當局領導人蔡英文將於本月20日卸任前「特赦」前領導人陳水扁,且由幕僚單位研擬配套措施。
其實早在八年前蔡英文上任之初,當時不僅掌握執政權還成為立法機構第一大黨的民進黨就已經圖謀「特赦」陳水扁了,但礙於社會觀感和選舉壓力,不敢肆意推行相關計劃,如今蔡英文即將卸任,而民進黨亦連續第三次贏得政權,於是又開始蠢蠢欲動了。
扁家弊案堪稱「世紀弊案」,涉及貪污、受賄、洗錢、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早在2006年陳水扁擔任民進黨當局領導人時相關弊案已經曝光。他和妻子吳淑珍被揭發用私人發票報銷公款。當時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經調查後認定,陳水扁夫婦等人均涉貪瀆。因陳水扁那時具有領導人身份,有「刑事豁免權」,要等卸任後才能起訴。高檢署只能起訴吳淑珍等人。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失去「保護傘」,旋即被檢察機關逮捕拘押。因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件,陳水扁被判刑20年,鋃鐺入獄,淪為階下囚。一直到2015年,在民進黨的操弄和施壓之下,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批准陳水扁保外就醫。2016年5月蔡英文政府上台,對陳水扁百般縱容,明知他違反保外就醫的「不上台、不演講、不講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的規定,仍不斷延長其保外就醫的期限。迄今陳水扁保外就醫近十年了,據說其身體狀況早已好轉,應重回監獄繼續服刑,但民進黨當局卻「視而不見」,其「放生」陳水扁的意圖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2022年,民進黨還仗着自己是立法機構第一大黨,強行修改「會計法」,為陳水扁等人「脫罪」。修改後法規內容是「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陳水扁夫婦就是在2006年6月被控涉嫌貪污「公務機要費」,民進黨修法使陳水扁被免予追究法律責任。但民進黨並不滿足於此,如今還準備「特赦陳水扁」。但問題是,「特赦」的前提是犯人要對相關罪行認罪和道歉,但陳水扁至今仍不承認罪行,遑論道歉了。
這些年,民進黨一直執著於「救扁」,一方面是因為當年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叫囂「誰沒有拿過我爸的錢」,這句話令民進黨政客寢食難安,於是絞盡腦汁「救扁」以求「心安」。另一方面,民進黨企圖抹掉「陳水扁家族弊案」這個污點,覺得只要「特赦」了陳水扁,他所涉及的弊案就會「煙消雲散」,民進黨就不用背負陳水扁這個污點。這根本就是「鴕鳥心態」。扁家弊案罪證確鑿、三審定讞,任何人都無法幫扁「翻案」、「脫罪」。
民進黨多年來不好好反省扁家弊案,反而一味「救扁」,不僅不能擺脫扁家弊案在台灣民眾心中的反感,反而更讓人覺得民進黨不辨是非、黑白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