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海觀瀾/「台獨」分子若一意孤行 必面臨更嚴厲制裁\朱穗怡
Ta Kung Pao
中國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最近利用「過境」竄美的機會,在美國加州與美國國會眾議長麥卡錫會面,宣揚「台獨」、拉攏反華勢力,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連日來受到各界嚴厲譴責。中方為了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嚴正警告外部干涉勢力,為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昨天公布了一系列反制措施,包括:對為蔡英文在美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提供平台和便利的美國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及其負責人採取反制措施;對宣揚「台獨」的台灣「遠景基金會」、「亞洲自由民主聯盟」採取懲戒措施;對「台獨」頑固分子蕭美琴實施制裁。
值得關注的是,中方對美國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及其負責人採取反制措施是以簽署外交部令(第1號)的形式來發布,而且這是外交部長秦剛上任後簽署的第一份外交部令。去年12月23日中方曾發布外交部令(第4號),宣布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採取反制裁措施,作為對美方12月9日藉口所謂「西藏人權」問題非法制裁兩名中方官員的回應。那是中方首次以外交部令對美方實施反制裁,而這次是第二次採用外交部令的形式公布反制措施,使得中方反制工具箱裏的選擇更加多樣化,也更為靈活。
至於台當局「駐美代表」蕭美琴,早在去年8月就已被大陸方面列入第二批「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如今再度被大陸制裁。相較去年與蕭美琴一起被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一共有七人,而這次大陸方面只針對蕭美琴一人。去年大陸方面是「禁止他們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這次大陸方面使用的措辭是「嚴禁」。從「禁止」到「嚴禁」,顯示大陸方面的反制措施進一步升級,並向外界傳遞清晰的信號:「台獨」分子若仍一意孤行,只會面臨更加嚴厲的制裁。
大陸方面對於「台獨」頑固分子的制裁當然不僅限制入境和經濟措施。中共中央台辦去年曾指出,國家追究「台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我們將採取刑事懲處措施,依法嚴懲不貸,依法終身追責。這意味着,大陸方面可啟動刑事司法程序,依據刑法、刑事訴訟法追究清單在列「台獨」頑固分子的刑事責任,並且終身有效。即使有些人暫時無法緝拿歸案,也可依法對其進行缺席審判、定罪量刑。
台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中國必以最堅定決心打擊「台獨」分裂活動,以最有力舉措排除外部勢力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