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暄集/團購記\趙 陽
Ta Kung Pao
為了趕在新學期開始前,給共建學校的部分基層家庭送去疫境中的關懷,我和小夥伴們決定做點力所能及的事:購買物資,打包「新學期大禮包」,然後按照學校提供的地址,挨家挨戶地送貨上門。
可是,購買物資的過程,讓人切實感受了一回香港零售業的「死板」,甚至是有些不可理喻。我們計劃購買將近十萬港幣的代金券,熱心腸的阿猛自告奮勇,去F超市了解情況。F超市告訴他,這麼大的金額,屬於「團購」,要發郵件聯繫總部。「沒有電話嗎?我們的時間比較緊。」阿猛這話一出口,超市的工作人員像是看外星人一樣地盯着他:「只能郵件。」
郵件的回覆大家看了有些傻眼:團購需要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影印件,而且每一次團購商家都要建立一個專門的賬戶,這個建賬戶的過程至少需要五個工作日,然後才能接受付款。待一圈流程下來,要十二天才能拿到代金券。
我覺得不可思議:這到底是吸引人消費還是把消費者嚇跑呢?商家的邏輯是團購就一定是公司行為,要「公對公」;而從市場的角度,且不說我們這次的行動是做好事、實實在在地需要一次性購入這麼多代金券,就算是我們幾家人為了消費方便、湊在一起打算一次性購買,再慢慢使用,又有何不可?難道不是給這個F超市貢獻了利潤額?換句話說,不是刺激了本港的消費經濟?
我和小夥伴又換了一個超市去打聽情況。得到的結果差不多,都是買的越多手續越多,時間越長。這和內地零售業的「大客戶優勢」形成了鮮明對比。
時代在變,有些思維,的確也該變一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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