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2004年,烏克蘭「顏色蝴蝶」又飛到香港(下)\何志平
Ta Kung Pao
2003年10月,政府專家委員會發表的報告認為香港的醫療體制存在很多漏洞,但是報告認為沒有官員疏忽或失職。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隨即於10月11日通過另外成立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公開地調查「沙士」(SARS)事件期間政府及醫院管理局的處理手法,追究責任,是否有官員失職。經過大半年的擾攘,委員會在2004年7月5日公布的調查報告中,點名批評時任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和醫院管理局主席在內的多名行政人員。兩日後局長和醫管局主席辭職。
同時,疫情導致百業蕭條,觸發本地樓價大跌,不少業主淪為負資產,破產失業者眾,一些人將問題歸咎於政府。另一方面,在2002年9月24日,特區政府發表了「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3條擊中歐美政治企圖死穴
香港一些團體對諮詢文件反應激烈。其實這些人最擔心的,是有關政治組織在港活動和對外聯繫的條款,因為這正是打中了歐美在香港政治企圖的死穴。2002年12月,亂港勢力組織了反立法遊行,由大律師組成的「23條關注組」亦由此出現,為反對和推翻23條立法提供所謂的「專業」聲音,並統籌反立法行動。2003年7月1日,香港回歸6周年,SARS疫情剛結束,憋了多月的民情怨氣,加上經濟低迷房價下跌,亂港媒體對政府抹黑,導致出現大批市民當天下午在鬧市遊行。
7月9日23條立法草案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前夕,一名行政會議成員突然辭職,其所屬政黨的立法會議員亦稱不會支持這法案,令法案將無法通過。翌日政府宣布撤回法案,立法無限期擱置,負責的保安局局長繼而辭職,政府管治大受打擊。
11月底,香港18個區議會的400個議席進行選舉。區議會是政黨與社會市民接觸的第一線,成為眾多政治人物,尤其是初涉政壇青年梯隊爭奪的表演場地。支持政府的政黨,因為在23條立法的過程中為政府護航,承受了不少政治風險和壓力,結果在選舉中遭遇失敗,區議會繼而被亂港勢力牽引着,令政府的地區施政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