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論風生/必須嚴正執法取締「播毒」傳媒\郭文緯
Ta Kung Pao
黑暴期間一些年輕人肆意破壞公物、商舖,暴力衝擊警察,言行顯示喪失理性,歸根究底是由於長期以來被洗腦、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產生莫名仇恨所致。這些年輕人受到誤導,思想被扭曲,以為只有通過大型動亂才能實現他們的政治理想。的確,當警方把黑暴的幕後黑手繩之於法,揭露黑暴的真面目後,這些年輕人紛紛表示懊悔,承認自己受他人指使誤入歧途。那麼是誰對年輕人進行洗腦呢?
散播仇恨明顯觸犯法例
筆者認為至少有三群人:反中亂港政客荼毒他們的支持者;部分教師、教授慫慂學生參與「暴力示威」;以及反政府媒體透過合理化和淡化暴力來達成其政治目的。
因此,警方對《蘋果日報》的高層提出訴訟合情合理合法。他們除了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還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煽動刊物,散播仇恨,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和犯罪等。此案已交由法庭審理,表示律政司已掌握充分證據對一干人等提出檢控。香港法律制度的優勢是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形式依法進行檢控程序。當法庭公開所有呈堂證據時,誰是誰非,自有公論。
警方早前對《立場新聞》高層採取執法行動,毫不令人意外。《立場》與《蘋果》沆瀣一氣,多年來在網上大量發布假新聞散播仇中言論,在2019年黑暴肆虐期間尤其猖獗。年輕一輩幾乎沒有閱讀報紙的習慣,往往只依靠網媒獲得日常資訊,因而深受這些網媒荼毒。黑暴襲港期間,《立場》的記者經常與前線暴徒連群結隊阻礙警方行動,又多番誣衊警方濫用暴力。因此,警方國安處對其採取執法行動乃意料中事。
警方把調查範圍鎖定在《立場》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1月間發布超過17篇煽動文章。這些文章意圖挑起公眾不滿情緒,煽惑行使暴力和犯罪,對特區政府散播敵意,已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此外,警方還掌握有力證據,證明《立場》容許逃犯和海外反華政客利用其網媒平台從事煽動顛覆和分裂主義活動,並促請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所作所為嚴重危害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