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樓說按/觸發銀行Call Loan因由(下)\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 王美鳳
Ta Kung Pao
圖:按保物業必須屬自用性質,如私下將物業出租,便是違反按揭條款。
(文接10月23日A11版)銀行向業主Call Loan較常涉及違反按揭條款有關,如私下將原本申報為自用物業作出租會引發問題,業主在申請按揭時,需要聲明物業用途,現時經按揭保險申請高達九成按揭,按保物業必須屬於自用性質,自用物業的非按保按揭成數則高達七成;而出租物業的按揭成數僅限於五成。
若果借款人申報物業作自用,但卻私下將物業出租,除了違反按揭條款(甚或有機會構成虛假聲明/詐騙),亦礙於現行按揭成數規限需將按揭成數下調至五成。過程中若未能達至解決方案,最終業主亦有機會被Call Loan終止貸款。
按保物業出租屬違法
可能有業主認為只要不被銀行發現出租物業,便毋須擔心銀行有所行動,事實上,尤其對於按保批核個案,按保公司會在按揭期內發函抽查,包括不時寄信件往按揭單位,要求業主在指定期內回覆確定物業為自用,甚或要求提供水電煤單證明業主使用有關單位。若被發現單位並非自住而是出租,較輕的處理方法是終止按保,並要求業主轉為出租物業承造的五成按揭,當中需補回樓價差額,若評估情況後屬不理想個案又或業主不合作,銀行嚴厲處理方法是提出Call Loan,業主亦有機會基於虛報資料而遭到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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