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參與恐怖組織者必受嚴懲
Ta Kung Pao
圖:在新疆烏魯木齊,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中式麵點師(饢製作)技能展演區,選手將剛出爐的饢分給觀眾品嘗。\新華社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針對近期有西方媒體誣稱,新疆將多名被監禁的維吾爾族商人所擁有的上千萬美元資產沒收並拍賣。對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新聞發言人11日在北京舉行的涉疆問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疆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權益,「但那些以做生意為掩護,背地裏參與恐怖組織,幫助恐怖組織犯罪的人員,都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發言人指出,某西方媒體誣稱的沒收拍賣維吾爾族商人的資產案件之一,其事實屬民事債務糾紛案件,相關措施屬正常債務償還,並依照相關法律執行。相關案件之二,其事實屬相關人員因犯幫助恐怖活動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等數罪併罰,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財產部分,均嚴格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執行。「新疆司法機關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罪刑法定,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發言人強調。
針對美西方反華勢力用一些所謂的「證據」,誣稱新疆存在大規模侵犯人權的問題,發言人徐貴相指出,美西方所謂的指控「證據」多是源於在美國官員資助下的媒體蓄意捏造的事實,某些研究機構發布的所謂新疆拘留設施的衛星圖片,其實拍攝的是學校、機構、事業單位、醫院等。另外,其指控依靠的所謂親歷者的敘述,經過調查顯示,更是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純屬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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