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罕見貪腐案 前交通部長判囚一年
Ta Kung Pao
圖: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3日在最高法院出庭。\路透社
【大公報訊】綜合路透社、BBC報道: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10月3日出庭接受裁決,罪名是1項妨礙司法公正和4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他被判囚12個月,將於7日開始到法院報道,入獄服刑。這是新加坡自建國以來,首次有內閣級別的官員涉貪並被定罪。
62歲的易華仁曾擔任內閣部長13年,主掌貿易、通訊和交通事務。易華仁在9月24日承認在擔任公職期間,收受價值超過40.3萬新加坡元(約241.7萬港元)的禮物,包括馬來西亞房地產大亨王明星贈送的一級方程式大獎賽門票、倫敦音樂劇門票以及乘坐私人飛機等。易華仁是協助將一級方程式賽車引入新加坡的推手。
易華仁於今年1月被檢方指控,但當時拒不認罪,並辭去政府職務。據悉,易華仁被判處的刑期比檢方要求的6至7個月更長,主審法官表示,鑒於易華仁罪行的嚴重性及其對公眾信任的影響,檢方提出刑期「明顯不夠」。
這是新加坡近50年來第一位在法庭上因為貪污受審的政治人物。BBC指,新加坡政府一貫實行「高薪養廉」政策,重視公職人員的操守,貪腐較為罕見。新加坡上一次有官員涉貪被起訴受審,是1975年時任環境發展部政務部長的黃循文,他被控收賄逾60萬美元。1986年,當時的國家發展部長鄭章遠因涉嫌收賄而遭調查,但他在庭審之前自盡身亡。另有分析認為,易華仁此案讓新加坡以及執政黨人民行動黨的形象大受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