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墟 里/「激情原罪」\葉 歌
Ta Kung Pao
寫博士論文時,和我合用辦公室的藝術史博士生麗莎告訴我,讀藝術史工作難找,基本是有錢有閒階級的奢侈享受。
最近看到密歇根大學社會學教授Erin Cech的專著《激情的麻煩》(The Trouble with Passion),更深刻認識到了「激情原則」潛在的不公平。激情原則是美國人耳熟能詳的心靈雞湯,大意是只有熱愛自己的工作才能獲得滿足、取得成功。蘋果公司聯合創始人喬布斯也宣傳過此類理念。Cech的研究卻發現,中下階層多半無法跟着感覺走,「追求自己的激情」。他們接受教育時缺乏來自家庭的金錢與社會資源的支撐,無法像富家子弟那樣獲得與興趣相關的學位、履歷,也就無法找到以此謀生的飯碗。
Cech對美國及西方其他發達工業社會的分析鞭辟入裏。她指出,美國主流價值觀將對事業的激情視為個人身份的關鍵,蔑視那些生活中只有「眼前的苟且」,沒有「詩與遠方」者。這一方面給無力追求激情者造成苦悶、迷惘,另一方面其實成為資本主義制度的幫兇,讓老闆以激情為藉口剝削打工者。國人熟知的「996」、「007」工作制似乎用的就是這個套路。
Cech本人卻是「追求激情」的成功者。她毅然從機械專業轉到社會學領域,著書立說,還獲得了名牌大學的終身教職。不過,她在撰寫此書的過程中學會了用新眼光看待工作,認識到人從工作中獲得的樂趣多種多樣,可能是喜歡同事、支持單位的理念,甚至享受工作之外的閒暇。她今後要進一步探索業餘愛好。
西方福利社會曾提倡:人的一天,八小時用來工作,八小時睡眠,八小時留給自己。這大概是理想的生活狀態,儘管很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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