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安公署:國安條例全票通過 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起新的法治長城
Ta Kung Pao
發言人指出,本次立法是香港特區落實基本法、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大標誌性工作,具有堅實的法理基礎和迫切的現實需要。過去相當長一個時期尤其是「修例風波」期間,內外各種反中亂港勢力利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缺失,大肆進行破壞活動。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局勢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但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尚未徹底剪除。香港各界普遍認識到,只有完成23條本地立法,進一步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繫,才能確保香港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發言人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程序嚴謹規範,立法內容科學合理,罪行要素界定清晰,刑罰輕重寬嚴適度,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及經濟發展的平衡,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通行慣例。條例與香港國安法銜接互補,有力堵塞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漏洞,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
發言人指出,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落地實施,極少數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將被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廣大香港市民和國際投資者都將從中受益。特區普通法整體優勢和制度效能將充分發揮,香港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將得到更堅強的法治保障。事實證明,一切干擾破壞23條立法的企圖註定是徒勞的,護佑香港安全穩定的法治環境必將日益穩固,全社會凝心聚力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必將勢不可擋,「東方明珠」必將綻放出璀璨美好前景。
發言人強調,「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繼續堅定依法履職,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香港本地法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共同譜寫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新篇章。
(來源: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