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黄耀明遭廉政公署逮捕,被指违反选举条例
The New York Times
黄耀明2018年在在民主派候选人区诺轩的补选集会上演唱了两首歌曲。廉政公署指控他此举违反选举条例,该罪名最高可判七年。区诺轩本人因参与抗议活动正在服刑。
香港——2018年,粤语流行歌手黄耀明在一场选举集会上演唱了两首歌曲,并鼓励与会者为一名香港立法会亲民主候选人投票。 周一,香港廉政公署将黄耀明逮捕,指控他违反选举条例。黄耀明长期以来一直支持亲民主阵营。廉政公署称,现年59岁的黄耀明因在一场为区诺轩举行的补选集会上表演而被捕。现年34岁的区诺轩后来赢得了那场选举。 黄耀明和区诺轩均被指控违反选举条例中禁止向他人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以诱使他人投票的条款。这一指控的最高刑期为七年监禁。 “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茶点及娱乐属舞弊行为,是严重罪行。”廉政公署在宣布起诉的声明中说。 黄耀明的被捕是在一场针对香港反对派阵营的大规模运动后发生的,人们因范围涉及广泛的言论表达——包括抗议口号、儿童绘本和报纸文章——成为目标。这座城市的大多数亲民主政坛人士要么根据一年前实施的国家安全法被捕,要么出走海外。曾在2019年充斥街头的大规模抗议活动现已被噤声。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