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8個月科技罪案逾2.1萬宗 涉款約32億元
Ta Kung Pao
數碼法理鑑證針對電腦或手提電話等裝置內的儲存記錄,例如圖片及影片等,把與案件相關的資料紀錄下來。警察總部的「數碼法理鑑證中心」,今年7月投入服務,連接至各總區的「數碼法理鑑證所」,相互協助調查和交換數據。警方上月在東九龍總區設立「數碼法理鑑證所」及成立總區數碼法理鑑證小隊,提升前線人員處理數碼證據及檢驗電子裝置的能力,預計明年內,在餘下3個陸上總區、即西九龍、新界南及港島總區,成立數碼法理鑑證設施。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林焯豪表示,如果案件較複雜,又或涉及嚴重罪案,就會交由總部的「數碼法理鑑證中心」處理。而各個總區的數碼法理鑑證設施處理區內約八成案件,因此數碼法理鑑證工作,相較以往要平均花月計時間排期處理非緊急的案件,處理時間已縮短一半,大幅提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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