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季錄4165宗交通意外 16%屬不專註駕駛
Ta Kung Pao
警方在社交平台指,「交通意外一宗都嫌多」,形容情況令人關註,提醒司機應時刻專註駕駛,正確使用油門及剎車掣,並與行人路或與路旁預留足夠空間,亦需時刻留意車速限制,以及與前車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警方重申,「不專註駕駛」的司機有機會干犯「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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