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遭虐杀案 三未成年嫌犯将被追刑责
The Epoch Times
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子耀遭3名同龄同学虐杀埋尸,震惊社会,全网关注三未成年人是否会担刑责。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中共最高检近日核准追诉三人的刑事责任。
4月8日,中共河北省检察院通报称,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王子耀)被杀害,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日被抓获。
3月21日,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检察机关审核认为,依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3人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逐级报最高检核准追诉。
近日,最高检察院审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莎说,三嫌犯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后,恐将面临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基本刑的刑责,但不适用死刑。
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责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专家表示,未成年人虽不适用死刑,但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这是中国一个月内第2起不满14岁未成年人犯罪被核准追诉的案件,此前甘肃13岁男孩涉嫌用残忍方式杀害邻居8岁女孩案,是最高检核准追诉的首例。
2022年9月,甘肃定西市通渭县一名13岁男孩,将邻居8岁女孩诱骗至林间杀害后侮辱遗体。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今年2月4日,通渭县检察院向通渭县法院提起公诉,3月20日,该案改由定西市中级法院审理。
上述案件均涉及留守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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