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涉违国安法 国际人权专家夏博义离港
The Epoch Times
著名国际人权专家、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因涉及《港区国安法》案件,被香港警方国安处要求录取“警诫口供”,即日举家离开香港。事件引起全港市民,以至国际社会关注。夏博义一直关心香港人权活动,曾多次公开批评香港政府,今次事件怀疑与其成立“香港人权监察”有关。
据《香港01》等媒体报导,夏博义于2022年3月1日上午11时许,前往湾仔警察总部。他与两名穿西装男子一同进入警署,约2个半小时后,在下午1时许步出警署。他当时面露憔悴,低头急步离开,未回应现场记者的提问。报导又引述消息指,是次案件与夏博义于27年前创立的非政府民间团体“香港人权监察”有关。他被警方要求交代涉及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行为,但没有被拘捕。据《文汇报》报导,当晚夏博义举家离开香港飞往英国。
“香港人权监察”在1995年成立,创办人除了夏博义,还包括另一位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戴启思(Philip Dykes),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等人,夏博义为首任主席。而“香港人权监察”成立主要目的是监察香港政府的法例、政策和活动,捍卫和促进人权。在2014年雨伞运动和2019年反送中运动等社会运动中,“香港人权监察”经常派出观察员到现场,记录和监察警方的处理手法。
根据《东方日报》等媒体报导,就夏博义被国安处带往湾仔警察总部协助调查,进行“警诫会面”一事,大律师公会表示,“正在了解事件,现阶段不作任何评论”。而香港警方发言人回复传媒查询时,指警方采取任何行动,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不会就个别情况作出评论。
在外界有“人权大状”美誉的夏博义,已年近70,他不仅是国际人权问题专家,亦是英格兰执业大律师、香港资深大律师。他同时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协会人权委员会创始人。他以近20年时间,分析全世界各地多次重大示威运动,着眼于游行、示威、抗争与政治民主化,以及与国际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在2014年香港占中运动爆发后一个月,他在牛津写完《Raising Freedom’s Banner: How peaceful demonstrations have changed the world》,回顾每场主要示威过程及其历史背景,旨在告诉读者,示威是在坚持和平,可以推进社会进步,其实是保护社会安定繁荣的安全阀。“它让强烈的情绪以不失尊严、有意义的方式宣泄。如果这条渠道被阻塞,这些情绪将循更有害的途径喷涌而出。”
夏博义2006年晋身香港资深大律师,主权移交前早年多宗关于言论及和平示威权利的著名案件,他都有参与代理。2020年由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骆应淦共同提名,夏博义在2021年1月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其后他放弃争取连任,任期于2022年1月结束。
根据《香港01》等香港媒体及《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导,夏博义上任后发表过不少具敢言言论,引起社会以至中共官媒关注。他曾抨击《港区国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在2021年1月24日上任后首次接受传媒访问,就直言同意外界有声音形容《港区国安法》是“羞辱”(disgrace)以及“令人反感”(disgusting)。
对于北京及建制派主张《港区国安法》停止香港社会动荡,夏博义认为所有涉嫌犯法行为都可以在本地刑事法律处理,如今《港区国安法》只是要镇压反对声音和示威游行,最终会适得其反。
夏博义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港区国安法》在港实施才半年,涉国安罪行的被捕人数已近百人,加上后来警方国安处大举搜捕2020年民主派初选案相关人士,部分人遭警方破门而入,及后被扣留于不同警署逾30、40小时才获得保释。夏博义认为,警方做法完全不必要,是《港区国安法》损害香港自由的又一例证,无疑将香港进一步推向警察国家。他又指法庭对香港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的“8·18”及“8·31”事件,其中涉及非法集结案的判刑过重,强调和平示威有助疏导民怨,如民怨无法宣泄或引起更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