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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遭罚 专家:中共任意定义台独 台商风险大
The Epoch Times
最近一条涉海峡两岸的大新闻受到广泛关注。台湾远东集团因被中共当局指控支持“台独”,其在大陆的投资企业遭到重罚。台湾华人民主书院协会理事长曾建元表示,投资中国存在高度政治风险,中国缺乏维持公平正义的法治,外企投资更要小心。 上个月,台湾...
上个月,台湾远东集团在大陆投资的企业遭中共罚款近5亿元人民币(约合7856万美元)。北京当局声称,不允许支持“台独”和破坏两岸关系的人在大陆赚钱。11月30日,远东集团董事长徐旭东赶紧在社交媒体上表态反对台独,支持九二共识、一中原则,希望维持现状。
中共党媒《新华社》上月22日报导称,上海、江苏、江西、湖北、四川等五省市相关部门对远东集团在当地投资的化纤纺织、水泥企业存在环保、土地利用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及追缴税款约4.74亿元,并收回其中一家企业的闲置建设用地。
远东集团在台湾选举时,有捐赠蓝绿政治人物政治献金,也曾于2018年捐赠政治献金给当时要选新北市长的苏贞昌。中共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说,不允许支持台独的人在中国大陆赚钱,呼吁台商和台企与台独势力划清界线。此举被质疑可能与远东捐给绿营政治人物政治献金有关。
对于远东集团突遭中共重罚,且被点名疑支持台独。台湾华人民主书院协会理事长曾建元对大纪元表示,中国大陆实质上并非一个法治国家,虽然中共党魁习近平一直强调依法行政,治国理政以法治为中心,但是法治基本精神,是政府也要遵守法律,政府或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法律是要真诚代表人民的公共意志。换言之,民主国家透过选举政治所产生的国会比专制国家议会更贴近民意,这样所产生的法律更接近法治精神。
曾建元指出,中国大陆没有真正的基于人民自由意志参选举政治,这样产生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清一色都是共产党的人,共产党又是一党专政的组织原则,最后权力集中在习近平或共产党的高官手上,整个立法过程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贯彻,事实是凌驾于民意之上。
至于法律对于经济行为重要意义,曾建元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存在一个公正的法律体系,在经济或投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就可以到管控。比如人们根据法律契约从事交易行为,可以精确计算成本,因为法律是可靠的。我们可以相信法律执行的结果,对于法律有信心,风险具有可预测性,双方可以基于信用,放心从事各种投资交易,政府或法律角色就是维持市场秩序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但中国大陆是一个党国的资本主义,整个经济发展和邓小平倡导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关。这一部分先富有的,就是共产党的高官或红二代,是一个党国主导的发展型态,最早资本从共产党权力而来。它是以权换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始积累,一开始就不是公平的市场。
曾建元在谈及台商早期进入中国市场的情况时说,很多台商派驻大陆,不是做公司经营规划,而是花很多人力跟官员吃饭应酬,买通共产党官员的关系,这是在中国大陆做生意跟到其它国家非常明显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