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牛肉200余公斤,罚!上海办理首例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拘留案件
Xinmin Evening News
图说:今年4月,邹某购进走私的牛肉,尚未对外销售即被查获 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裘颖琼)今年4月,邹某购进走私的牛肉200余公斤,存放于上海泰和路一冷库内,尚未对外销售即被查获。虽然案件尚未构成犯罪,涉案牛肉经检验亦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规定,对当事人因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上海近日办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没收涉案牛肉,并处罚款27.6万元。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规定,对当事人因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悉,该案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上海首起食品安全领域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案件的顺利办理,有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办案,《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指南》也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8月,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指南》。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的系统性工作指南,旨在解决《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在实践中各方认识不一、部门间衔接不畅、可操作性差等难题,对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进行规范,有力保证“处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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