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20万元
The Epoch Times
近期,消息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该消息引发大陆网络关注。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告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万元(人民币)。
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告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万元(人民币)。
“执行标的”是指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有非抗辩性。强制执行程序中,属于债务人之责任财产,可供执行之具体财产标的物,如:动产、不动产、船舶、航空器等。
执行信息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0日被立案,执行法院为南宁市江南区法院。
大陆企业资讯平台“天眼查”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4日、2008年10月31日分别被执行标的127695.42元、1234元和109100元。
此事于9月19日被大陆媒体曝光后,相关话题登上大陆百度热搜榜。网民说:“区区20万都拖欠。”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001年8月该企业在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当前总市值超2.3万亿元人民币。
网民说:“茅台市值2.3万亿,股东大会参会的门槛都有22万元,就区区20万元的被执行金额,随便卖几瓶飞天茅台似乎就能赚够了,这绝对不是缺钱的问题。 ”
今年黄历新年期间,大陆白酒市场销售表现平平,茅台销量也不如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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