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法轮功学员受阻 律师申诉:陕西司法厅违法
The Epoch Times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马蕴华被非法判九年后上诉,2020年4月西安市中级法院维持冤判。马蕴华坚持要控告。代理护律师卢廷阁要去陕西省女子监狱会见她,却被监狱无理拒绝。他两次向监狱管理局反映、向省司法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无果。
卢廷阁律师向大纪元表示,“我持申诉会见手续,去陕西省女子监狱会见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毫无理由拒绝。向监狱管理局反映,被告知有不许会见的文件,但拒不出示;我申请信息公开,不予理睬;向陕西省司法厅复议,被以‘过期’为由驳回。我再次申请信息公开,监狱管理局答复不公开。2022年1月18日,再次申请复议。法定60天复议期限,这次司法厅‘过期’了!违法了!还要延长30天?”
明慧网报导,马蕴华,原西安市西北二轻公司退休职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在她已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单位将她开除公职,致使她得不到应有的退休金。
2002年4月,马蕴华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2014年4月,马蕴华因到单位要求退回被非法冤判七年监狱的退休工资,被单位叫来的警察绑架。在体验时,她得以逃脱,却被非法通缉。
2018年2月6日,马蕴华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后遭冤判九年。她上诉后,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报导说,在一审、二审的非法庭审中,辩护律师为马蕴华和法轮功做了出色的辩护。他递交给二审公诉人辩护词时,公诉人威胁他说:“这是你辩护的吗?小心把你捅到北京司法局去!”
在二审庭审中,律师明确指出“错用《刑法》300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并呼吁公检法办案人员:“应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这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据卢廷阁律师向记者提供的信息,他于2020年11月10日、2021年4月8日,两次持有效法律文书,依照司法部《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要求会见被关押的马蕴华,但陕西省女子监狱管理科长郭继红等人两次无理拒绝他会见,且态度蛮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