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文视界:湖南女厅官遇害,中国官场人人自危?
Voice of America
湖南财政厅女厅长刘文杰遇害案最近几天震动了中国社会,尤其是官场。虽然在过往,中国也发生过包括高官在内的官员遇害案,该案不同寻常之处在于,两名嫌犯和被害人一起坠楼身亡,让此案显得相当诡异,以致一开始就传闻四起。
湖南财政厅女厅长刘文杰遇害案最近几天震动了中国社会,尤其是官场。虽然在过往,中国也发生过包括高官在内的官员遇害案,该案不同寻常之处在于,两名嫌犯和被害人一起坠楼身亡,让此案显得相当诡异,以致一开始就传闻四起。
警方在案发后两天,披露了案件的“详细过程”。从警方通报来看,要把案件塑造成一起普通的“入室谋财抢劫致人死案”,因此强调嫌犯的赌博欠债,化妆踩点,和死者没有交集,双方有打斗,嫌犯用窗帘结绳逃跑坠落等细节,然而,正是这诸多细节的不合理之处让人对案件产生更多猜疑。
地方当局定性普通刑案
在警方通报案情前,湖南财政厅抢先发布了死者讣告。讣告说,刘文杰是一名“优秀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践行宗旨、一心为民,勤勉敬业、夙夜在公,恪尽职守、鞠躬尽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其“逝世是湖南财政事业的重大损失”。在官方的话语体系里,这个评价对一个厅官来说相当高了,显然,湖南地方当局要为案件定性,向社会传达这样一个信号: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刑案,以打消外界对这位女厅长可能涉腐,或者黑吃黑的“胡乱”联想。
一般而言,在刑事案件侦破前,死者单位是不能擅自发布讣告的,因为讣告涉及对死者生平的政治评价,在严格讲究政治规矩的当下,对死者作什么样的评价不仅关乎死者的政治地位,还关乎死者家属的实际利益,何况,死者是财政厅的一把手,什么时候发讣告以及发什么样的讣告,它是不能做主的,要由上级部门也就是湖南省政府决定。从这个角度看,讣告的发布意味着警方的调查结论将很快公布。
湖南当局之所以快速以普通命案来结案引导社会舆论,原因很简单,在嫌犯和死者都已坠楼身亡的情况下,它要保护死者的“声誉”,不想舆论带偏节奏,让她染上腐败的色彩。无论是经济纠纷,黑吃黑,还是仇家寻仇,都会给人留下贪官、腐败的印象。现在双方都死了,无法从两边的当事人口中得知案情的真实缘由和杀人动机,即便最后侦破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而有其他成因,但对死者都毫无意义。可对地方当局以及更广泛的官僚体系却不然,要想不让官僚阶层的“声誉”在这起案件中受损,避免在民众中出现这种看法:一个贪官让人杀死了,当局就得保护死者的“声誉”。换言之,当局将此案做成一起普通刑案,并非真出于保护死者“清白考虑”,不想给她和她的家人留下一个污点,而是要保护整个官僚阶层的“声誉”,尽管这种“声誉”在民众那儿已所剩无几。
虽然地方当局可以利用双方的坠亡,改变这起案件的性质,并极力掩盖某些重要信息,但自媒体时代当局是无法做到完全的信息遮背。民间把嫌犯之一的信息挖出,他是当地一家企业的董事长,还是县政协委员,和死者有工作交集。流传最广的一个版本是,嫌犯有一笔6000万的借贷,利息900万,死者正是担保人。
这起案件是由死者近期没有向嫌犯支付该给的利息而引发。这个版本是符合嫌犯身份的,能够得到相对合理的解释,只是一些细节不能确定,死者是被两嫌犯捆绑放在窗户上,不小心自己摔死还是被嫌疑推下摔死;嫌犯的死亡是在女厅长摔死后自知闯大祸决定跳楼自杀,还是死于其他什么方式。有没有两个嫌犯确实如警方的调查通报说的,一个死于和女厅长的打斗,一个死于结窗绳逃跑?当然不排除,但要很多人相信这点,警方至少要解释前述疑点,拿出更多证据。
针对官员的“同归于尽”反抗模式?
我之所以详细讨论案情及警方结论的不可靠,除了官方习惯性的撒谎让人们对它的说法天然保持怀疑——在这起案件中还明显不合常理,是要表达下面这个看法:假如案件不像警方说的,而是由借贷纠纷引发,由于两名嫌犯已死,此案会不会无形中给中国社会创造一种我称之为针对官员的“同归于尽”反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