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奏《荣光》屡被控 香港“以歌入罪”成常态
The Epoch Times
反送中运动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在政权定性下已经成为“反动”歌曲,演奏者不下一次被捕及被告上法庭,罪名由“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到涉嫌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反映香港由“以言入罪”到“以歌入罪”,不一而足。 6...
68岁的退休人士李解新,2020年起三度因演奏《愿荣光归香港》被告上法庭。他最近一次涉案,是被指在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下,在旺角地铁站出口的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属无牌演奏乐器,一共收到3张传票。此控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李解新2019年起在街头演奏《愿荣光归香港》,曾多次被警察警告。到2020年5月,他在元朗街头,以二胡演奏《愿荣光归香港》时,先有途人指骂他吵杂,警察接报到场将他票控,控告他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同年9月1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当时他明言不会认罪,认为票控他是打压他演奏的歌曲,拉二胡亦是他的自由,准备用《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抗辩。不过,案件到翌年3月,控方在开庭时即称不会再就传票提出证据,裁判官最终撤销传票。
李解新之后又被票控“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遭告上法庭。他被指于今年4月29日,在东涌巴士总站以二胡演奏《愿荣光归香港》。案件7月提讯,李否认控罪,并指曾在英国、泰国,甚至中国大陆的街头表演,反问“为何香港不能?香港不是一国两制吗?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吗?”当时暂委裁判官曾庆东回应“唔得㗎㖞”(不行的)。
他又说曾经两度到警察总部申请许可证,但是警员以疫情为由拒绝。
案件8月再审,警员出庭作供时,指案发当日收到噪音投诉后到场,发现被告演奏时以扩音器广播,相距20米亦能清楚听到。及后,警员要求李解新出示身份证,李打算收拾物品离开,期间曾表示“你要票控,我就继续拉二胡”。
李解新没有律师代表,以普通话自行抗辩,他问及该警员《愿荣光归香港》是什么性质时,暂委裁判官谈立丰指与本案无关,关键在于被告有否于获发许可证下演奏乐器。但是谈立丰最后认为,控方未能就所有控罪元素提出证据检控,庭上的证供只能显示被告于案发时演奏二胡,并无证据证明李解新没有许可证,故裁定表证不成立,撤销其控罪,同时判被告赢得讼费500元。
李解新事后于法庭外表示满意裁决,日后将继续于街头演奏,认为票控是“耽误时间”,他又说“愿荣光归香港”、“真理在我们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