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否能更好应对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挑战?
Voice of America
具有“海洋宪法”之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于1982年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它对长期以来的自由航行规则进行了系统化规定,提供了争端解决机制,并规范了海上的领土边界。迄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7个缔约方,但美国作为签署国仍未加入。从克林顿政府开始,几任美国政府、五角大楼和产学界的许多人士都曾推动国会尽快批准《公约》。作为一个海洋强国,美国为什么至今仍不加入《公约》呢?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杰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秋叶刚男与菲律宾国家安全顾问爱德华多·阿诺(Eduardo Ano)12月13日进行三方通话,重申对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航行自由和国际法的承诺。三方对中国最近在第二托马斯浅滩(中国称仁爱礁)和斯卡伯勒浅滩(中国称黄岩岛)邻近海域的“危险和非法行为”表示关切,呼吁中国遵守2016年7月国际仲裁庭“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停止进一步的挑衅行为。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以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为由,就中国与菲律宾之间存在的南中国海问题对中国提起仲裁。同年7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强制争端解决条款组成的仲裁庭,以压倒性优势做出了对菲律宾有利的裁决。
具有“海洋宪法”之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于1982年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它对长期以来的自由航行规则进行了系统化规定,提供了争端解决机制,并规范了海上的领土边界。迄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7个缔约方,但美国作为签署国仍未加入。
美国人重提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现任白宫国安会印太事务协调员,上个月被美国总统乔·拜登(Joe Biden)提名为副国务卿库尔特·坎贝尔(Kurt Campbell)12月7日在美国参议院举行的有关这项提名的确认小组听证会上表示,美国应该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对于我们与之竞争的国家来说,这让事情变得困难,他们会说'嘿,你不能要求我们遵守你自己都没签署的东西,'” 他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听证会上发言中说,“对美国来说,这一直是个挑战。”他说:“即使是美国的盟友和伙伴也会说,'等一下,你要求中国遵守你自己都没签署的东西?”
坎贝尔说,批准《公约》将为美国提供一个框架,帮助我们思考中国在南中国海和其他地方对美国的主权解释提出质疑的领域。中国官员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指责美国不批准《公约》,因此没有资格拿《公约》说事。
夏威夷州民主党参议员布莱恩·沙茨 (Brian Schatz) 在坎贝尔的副国务卿提名听证会上表示,他认为“可以获得足够的选票”来批准该公约,“政治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因为我们明白迫切需要在与中国的竞争中采取集体行动。”
11月6日,美国夏威夷州民主党参议员广野庆子(Mazie Hirono)、阿拉斯加州共和党参议员丽莎·穆尔科斯基(Lisa Murkowski)等七位国会议员重新提出敦促美国批准《公约》的决议案。
穆尔科斯基说,“美国袖手旁观的时间越长,其他国家继续制定海洋领域议程的时间就越长,从海底采矿到关键的海底基础设施。批准《公约》将有助于我们遏制中国在南中国海的非法领土扩张,对于美国在海洋领域的国家利益也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其他北极国家正在寻求界定对超出自己现有专属经济区的海底区域的权利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