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六四集会案 黎智英等8人被判监禁
The Epoch Times
去年香港“六四”集会案,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8人遭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公众聚集”等罪,12月13日于区域法院宣判,黎智英等8人分别被判处4个半月至14个月不等的监禁刑期。
黎智英遭判监13个月、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遭判12个月、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遭判6个月。
先前已认罪的5名被告,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遭判监14个月;前支联会常委梁耀忠遭判9个月;前支联会常委梁锦威遭判9个月;民主党胡志伟遭判4个半月。
去年多位民主人士出席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烛光晚会”,事后遭控煽惑罪、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等。本案有26名被告,此前已有16人认罪。
法官胡雅文在宣判时指出,去年因疫情影响,“六四”集会未获政府批准,但被告号召市民于维园聚集,无视病毒传播风险。
黎智英委任律师代替他在法院时宣读声明:“如果悼念他们是罪行,就让他承受惩罚,以分享死者的光荣,分担他们的负担。”
图片显示,12月13日,审判当天,王婆婆到场声援,此外,古思尧、张超雄、吴霭仪、黎智英女儿Jade Lai等人到场聆讯。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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