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真相点遭袭 麦塔斯:中共应为煽动仇恨负责
The Epoch Times
歹徒郑步秋(音译)暴力袭击多个法拉盛法轮功真相点的事件(2‧10事件),目前该被告已被控E级重罪(四级刑事损坏罪、仇恨犯罪)。知名国际人权律师认为,知名国际人权律师认为,对法轮功的仇恨来自中共煽动,中共应为这种煽动行为负责。
17日,法轮功真相点义工郭先生到纽约市警察局109分局报警,指证32岁法拉盛华人男子郑步秋不仅多次暴力破坏法轮功真相点(包括黄金商场点、图书馆点、地铁口点)、语言辱骂,还朝郭先生的胸部打了一拳。
知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告诉大纪元,“煽动仇恨是出于仇恨动机导致的犯罪。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不同国家,针对法轮功的仇恨犯罪来自个人,煽动仇恨来自中共。正是这种煽动提供了与这些罪行的共同联系。中共应该为这种煽动行为负责。”
麦塔斯解释说,《群体灭绝公约》禁止煽动群体灭绝。煽动群体灭绝是煽动仇恨的一种极端形式,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中共煽动仇恨法轮功,极端得等同于煽动群体灭绝。
他说,中国已签署但未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任何构成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的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禁止。”美国也是该公约的缔约国。
15日,郑步秋被警方及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控以E级重罪(四级刑事损坏和仇恨犯罪),16日下午在皇后区刑事法庭过堂,之后被免保释金假释(ROR),同时法官向两名法轮功学员颁发了保护令;法官宣布他下次出庭时间为3月30日。
17日,法轮功义工郭锦复17日到109分局报案,报告郑步秋在2月10日攻击黄金商场前的真相点时,挥拳对他殴打,对此109分局另案立案调查,市警打击仇恨犯罪小组介入调查。
据大纪元报导,2月10日下午在案发现场的真相点义工徐卫国说,她根本不认识该郑姓嫌犯,与其无冤无仇,他是有备而来的。更蹊跷的是,长期骚扰法轮功修炼洪法中心的中共走卒李华红,也出现在袭击现场。从2008年至今,李华红因街头攻击、骚扰他人等罪名被逮捕三次,2013年被裁定人身攻击罪成。
据知情人透露,来自中国天津的李华红,接受中共政法委、610组织的经费,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任务,替中共在海外散播谣言和毒素,不时骚扰真相点。在这次暴力事件中,李华红在攻击事件发生时现身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