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前副省长张志南一审获刑14年
The Epoch Times
3月22日,中共福建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张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江西南昌中级法院通报说,1996年至2019年,张志南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在此期间,张志南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43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2007年至2017年,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亿余元。法院认为,张志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检举揭发他人,对其从轻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1岁的张志南是福建龙岩人,曾任福建三明市副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改委主任。2008年1月任福建省副省长,2011年11月跻身省委常委。
张志南于2020年4月12日被查,同年9月底被“双开”。中纪委曾在通报中批张志南在中共病毒疫情期间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对抗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家人、亲属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
张志南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福建“第三虎”。福建省前副省长徐钢于2015年3月落马,被判刑13年;福建省省长苏树林于2015年10月落马,被判刑16年。
张志南曾是苏树林的副手。苏树林被认为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石油帮”成员,曾任中石油副总经理、中石化总经理等职。
张志南与周永康和苏树林等人都曾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明慧网点名。
据明慧网报导,2008年8月到2011年11月,时任福建副省长的张志南,兼任省政法委副书记,而政法委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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