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大多数亚裔美国人认可平权法案,但反对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
Voice of America
九年来,赵宇空领导的美国亚裔教育联盟一直积极发声,反对他们所认为的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对亚裔学生的歧视。在他们看来,造成这样的歧视的原因之一是许多美国高校多年来一直在运用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皮尤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研究显示,虽然大多数亚裔美国人认可“平权法案”这一概念,但他们反对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将种族作为考虑因素。
亚裔如何看待高校的“平权法案”?
这份报告称,在听说过“平权法案”的亚裔美国人中,53%的人表示这是一个好政策,只有19%的人批评这是坏政策。但当被问到大学在招生时是否应当考虑种族因素的时候,76%的受访亚裔表示不应当。 皮尤研究中心的这份报告的作者之一尼尔·鲁伊斯(Neil Ruiz)告诉美国之音,亚裔美国人倾向于认为“平权法案”是一件好事。 “但在实际操作当中,我们听到的是,在学校招生录取上,平权法案其实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他说。 在受访的亚裔美国人里,77%的印度裔、76%的华裔、76%的菲律宾裔、76%的越南裔、72%的韩裔和70%的日本裔认为大学不应当在录取时考虑种族。总体上,只有21%的亚裔美国人认为种族应当被考虑。
大多数亚裔美国人认为,高中成绩、社区服务和标准化考试成绩应当是高校招生时考虑的首要因素。这三项数据分别为,87%、71%和71%。
与在美国出生的亚裔美国人相比,来自亚洲的第一代移民更加反对大学招生中的“平权法案”。 亚裔美国人对于大学采用“平权法案”的看法与其他美国人类似。皮尤同一天发布的另一份研究显示,50%的美国人反对大学在招生时将种族作为考虑因素。但有47%的非裔美国人支持这一政策,只有29%的白人同样表示支持。
最高法院将就高校“平权法案”作出判决
美国最高法院预计在六月底之前对两起有关教育领域“平权法案”的案件进行判决。这两起分别起诉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诉讼最初于2014年由“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提起。 在对哈佛的诉讼中,“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表示,和其他合格的白人、非裔、西班牙裔申请人相比,亚裔申请人被录取的几率更低。而哈佛作为获取联邦政府资金的大学,这样的歧视违反了《民权法案》的第六章,即任何获取联邦资金的项目与活动都不能因种族、肤色和国籍等对参与者进行歧视。
在针对北卡大学的诉讼里,该组织认为该校在录取过程中,没有使用种族中立的方法,而是利用种族因素给予少数族裔优待,这伤害了白人和亚裔申请者。该组织称,作为一所州立大学,北卡大学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即政府不可以进行种族歧视。 哈佛大学和北卡大学各自否认了“学生公平录取组织”提出的指控。 在这两起诉讼中,“学生公平录取组织”都要求法院禁止高校将种族作为录取时考虑的因素之一。目前保守派法官占六席、自由派法官占三席的最高法院很可能作出有利于保守派团体“学生公平录取组织”的一方的判决。 许多美国民权组织已经发声反对最高法院可能做出的判决。“亚裔推进正义协会”(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在一份声明中称:“废除平权法案和种族意识(race-conscious)录取将消除几代人的努力斗争,并阻碍我们所需要的改变,那就是把所有学生都能享有高品质的教育变为现实,无关他们的财富、家庭关系或是种族与族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