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新政8月1日施行,充电桩配套还得加把劲儿
Beijing Daily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即将施行。 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受到上半年多起电动车起火事故的影响,很多电动车主已经转变了停放习惯,不少小区里也已经新建了车棚、充电桩。但还有部分小区,情况依然不理想。
挡不住 告示反复贴 电车仍上楼 “物业提醒您,为了您的和他人的安全,楼道内禁止停放电动车,禁止任何充电行为……”在得秀北街2号院2号楼内,小区物业在每层的电梯间都贴了这样的告示,落款是今年6月底。但记者看到,多个楼层依然有停放电动车的现象。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