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国关税抗击中国网络审查?国会科技抗中法案条款引争议
Voice of America
旨在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美国竞争力的《美国竞争法》进入关键的参众两院协商之际,法案中一项将中国网络审查视为贸易壁垒的条款成为美国国会领袖的讨论热点。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审查制度造成了对外国科技企业极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但美国通过贸易限制很难遏制中国的审查做法。
审查被视为不正当竞争 可对其进行关税惩罚
如果按照目前美国国会参议院版本的法案文本,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的权力将被大大提升,可以将中国等国的审查制度视为不正当竞争的要素,对其进行包括施加额外关税在内的贸易惩罚。
法案相关文字要求美国贸易代表查明并指出美国外国贸易伙伴“从事破坏数字贸易活动的行为、政策或做法,包括在其自身市场或域外进行强制审查”。
《华盛顿邮报》报道说,这一过程可能导致美国对他国加征更多关税。
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国际商务研究主任威廉·芮恩施(William Reinsch)通过电子邮件对美国之音说:“‘扰乱数字贸易活动的行为、政策或做法’按道理说适用于现有的301条款范围。”
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的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被赋予广泛的权力、对外国不公平贸易行为作出回应。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对他国违反美国贸易协定权利或者不正当限制美国贸易的任何行动、政策和做法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贸易措施。
美国政府从2016年开始,正式将中国的互联网审查做法列为一种破坏美国公司利益的贸易壁垒。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16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说,中国网络防火长城“给外国供应商带来巨大负担,遭受损失的不仅是网站本身,也包括往往需要使用这些网站开展业务的用户。”
美国现任贸易代表戴琪2021年2月在提名质询过程中表示,支持通过贸易政策抗击外国审查制度。她说,将与国会议员合作,“发展将审查视为贸易壁垒的贸易政策”。
分析人士说,在社交媒体平台和“物联网”智能技术将电子商务推向更高维度的时代,中国的审查制度对外国科技公司更为不利。
“通过审查美国平台上的内容和美国平台本身,(数字审查)阻止了美中之间自由开放的数字贸易。”弗吉尼亚大学媒体研究副教授孔安怡(Aynne Kokas)对美国之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