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虎年“首虎”被判无期 四大谜团待解
The Epoch Times
2月17日,原内蒙古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马明,因受贿1.5785亿元,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马明受贿案已经了结,但仍有四大谜团待解。
马明是虎年被审判的“首虎”,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被审判的第三个“政法虎”。内蒙古第一个“政法虎”赵黎平,是马明的前任,被判死刑并被执行死刑;内蒙古第二个“政法虎”是原内蒙古政法委书记邢云,被判死缓。
法院认定,从2000年至2019年,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内蒙古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余元。
法院表示,鉴于马明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1.5071亿余元的事实,认罪悔罪,检举他人构成立功,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故判处无期徒刑。
马明受贿案已经了结,但仍有四大谜团待解。
既然法院已查明马明受贿的时间、地点、原因、金额等,就应该查清了哪些人向马明行贿。
中纪委关于马明的通报中称,马明“大肆卖官鬻爵”。既然是“大肆”,那就不是一个两个、十个八个,而是很多。那么,马明曾向哪些人卖官?那些向马明买官的人现在还在当官吗?他们是否通过卖来的官把送给马明的钱赚回来了?他们是否通过卖来的官赚了更多的钱?
2020年11月18日的《环球人物》,报道了马明卖官的一个案例。2017年,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永清,想花钱请人将自己从现职上,“运作”到包头市或其他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城市任局长,请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帮忙。赵开口要1000万,王说没那么多钱,给了赵700万。赵私藏了500万,只给了马明200万。马明就按200万的出价,把王永清“运作”到了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兴安盟,任行署副盟长、公安局长。
赵云辉已于2019年6月落马。王永清已于2019年11月落马。马明收受的这200万元卖官钱,算是清楚了。但是,其他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