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強烈反駁美國一委員會報告 再促停止干涉香港事務
Ta Kung Pao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已多次強調,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特區政府嚴正重申,委員會的所謂「報告」所提及美國任意實施的所謂「制裁」,屬卑劣的政治操作,亦明目張膽地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特區事務,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市民繼續依法享有基本法下的合法權利和自由。而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香港居民的共同義務。在香港特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
發言人表示,在選舉方面,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法律保障,確保政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基本政治原則,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會容許政權落入不愛國甚或出賣自己國家的人手中。為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相關的選舉活動,以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特區政府需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投票既是權利,也是公民責任。同時根據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特區政府已分別於2021年12月19日及2022年5月8日成功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及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有關選舉均嚴格按照香港特區選舉法例的規定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
在國家安全教育上,特區政府嚴正駁斥委員會的所謂「報告」肆意抹黑香港教育制度。發言人重申,教育局有責任保障學生的福祉,維護教師的尊嚴,以及鞏固公眾對教師團隊的信心,同時確保學生在一個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中有效學習和健康成長,接受優質的教育,成為守法守規的良好公民。同時強調香港特區各所專上院校均是獨立自主的機構,在管理校政(包括在處理有關學生會的事宜)上既享有自主權,亦有責任確保其運作符合法例要求及學生和社會整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