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新的法学领域和实践问题——《数字法治概论》的多重价值
Beijing Daily
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也不管是拒斥还是欢迎,人类都难以阻挡地迈进了数字时代。从生产关系到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以及人的身份和存在状态,都发生着不可逆转的数字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建设提出了战略要求,智慧政务、智慧司法、数字人权、数字治理、数字法治等等也先后被列入发展目标或者社科研究规划。基于这一客观要求,我们组织本领域的青年学者队伍,编写国内首部《数字法治概论》,力图为数字法治建设和发展做出一定的努力和贡献。
其一,致力于回应法治转型。面对数字社会的加速发展与迭代变革,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数字化战略予以应对,我国则作出了“数字中国”的重大规划和部署,各地也不断地进行试验创新。如《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2021.1)就明确指出:“要坚持整体性转变,推动‘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坚持全方位赋能,构建数据驱动的数字城市基本框架;坚持革命性重塑,引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数字城市”;而《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2021.3)把“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列为六大“子方案”之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的实施方案》(2021.3)进一步明确要求,要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构架重塑、诉讼制度变革。这些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安排和制度变革,必然会对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呈现出从现代法治迈向数字法治的重大转型。本书编写就旨在回应这一时代趋势,提炼其中的实践问题和理论命题,在知识、理论和实践上做出一定的阐释、解析和回答。
其二,致力于推进新文科建设。2020年11月3日,教育部在山东大学(威海)召开了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对新文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并发布了《新文科建设宣言》。这里的“新文科”,体现着更新与创新精神,特别是新增设的第14个学科门类——交叉学科。这里的交叉不仅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同类”融合,也包括它们与自然科学的“异类”融合。这种新文科建设的根本动力,乃在于当今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巨大颠覆性革命,形成了文理交叉、融合创新的时代诉求。数字法治领域正是这种诉求的一个典型代表,如制度上的法律规则\技术规则、主体上的自然人\智能体、理性上的知识逻辑\计算逻辑、价值上的分配正义\数字正义、底蕴上的传统人文\数智人文等等,都直接关涉到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数据\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科技哲学等多学科知识和原理,并形成了新的研究范式和理论体系。本书编写力图从新文科视角,对数字法治进行全新的分析和探索,进而为推进新文科建设贡献一己之力。
其三,致力于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数字法治建设和发展需要新型知识的复合人才,特别是亟须数字法治理论、数据\信息权利保护、算法治理、平台合规、数字市场竞争、司法人工智能、司法区块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高校担负着满足这些人才培养需求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因此,我们拟规划编写《数字法治导论》(本科生)、《数字法治概论》(硕士生)、《数字法治专论》(博士生)等系列教科书,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地系统阐释数字法治原理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而为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基础和理论支撑。
本书是该规划中的第一部教科书,它无疑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撰写团队成员均为近年来法学界较为活跃,在数字法治领域的成果丰厚、颇有影响的青年学者,撰写体系和内容也反映了法学界的最新动态和专业水准。本书由主编拟定大纲,经集体讨论后,团队成员按分工撰写。两位副主编协助主编开展工作,最后由主编统稿、定稿。在此,感谢撰写团队所有青年学者的辛勤努力,感谢法律出版社编审解琨老师对本书出版的指导帮助,也感谢学界同仁长期以来的鼓励支持!
由于本书主要涉及全新的法学领域和实践问题,其中的很多理论和制度都在探索和创新之中,加之撰写团队的水平有限,因此,不足和错讹之处在所难免,还望学界同仁和社会朋友不吝赐教和批评指正。
(原标题:涉及全新的法学领域和实践问题——《数字法治概论》的多重价值)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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