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从入境快件中查获石珊瑚制品,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物种
Xinmin Evening News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汪莹莹)日前,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关员在上海空港快件渠道对进出境快件开展监管,经风险分析,一批次含有申报名为“DARMESEQ叙利亚珊瑚项链”的25个入境快件引起了关员注意。经开箱彻查,货物为各类饰品共102件、重2015.1克,饰品上镶嵌着光洁细腻的红色颗粒疑似珊瑚制品。现场关员随即将其送往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鉴定。经鉴定,该批次饰品中共有41件、重282.5克的镶嵌物与石珊瑚目动物特征一致,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II物种。目前相关货物已移交通关部门做后续处置。
图片来源:上海海关供图(下同)
海关提醒:
石珊瑚目所有种属均属于CITES公约附录II物种。根据《CITES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物种及其产品,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进出我国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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