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遭陆综欠薪4年 终追回400万人民币
The Epoch Times
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4年前提告陆综《极限挑战》欠薪一案,24日终于有了结果。据大陆商业APP“天眼查”显示,林志玲2017年参与了第三季《极限挑战》共2期节目的录制,但一直没有收到通告费。官司历经4年,现在终于讨回400万人民币(约合1,700万台币)。
“天眼查”近日披露的法庭判决书显示,林志玲2017年录制两期《极限挑战》节目,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收取400万元的酬劳。但当年节目播完了,林志玲迟迟没收到通告费,其工作室“上海御葵影视文化”于是提告《极限挑战》的制作单位“元纯文化传播公司”。
官司历经4年,日前终于有了结果,林志玲方胜诉。
判决书中提到,“元纯文化传播公司”早就收到东方卫视支付给林志玲400万人民币的通告费,但过了4年对方仍没有将这笔钱支付给艺人,林志玲所在公司2018年、2020年曾分别寄送合约履行通知书给对方,投递结果也显示“已签收”。尽管对方称没有收到相关文件,但二审判决仍判定林志玲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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