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偉:警察對「屠龍案」裁決感愕然
Ta Kung Pao
林志偉表示,在案件判決後,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很多會員有所反應,但尊重法庭判決。正如警方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所言,案件性質非常嚴重,涉及大量證據,包括炸藥 、槍械及完善計劃等,而早前已有7名被告承認控罪,認為在某程度上已確立一些現實,也有充分證據、有污點證人的指控等,但裁決結果卻是這樣,坦言「在我個人嚟講係比較愕然」。
他憂慮對於這一裁決,恐怕會令一些人有「錯覺」,有錯誤的演繹或詮釋,令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或會覺得「原來咁樣都係未必會受到一啲刑事嘅責任」。
一直爭取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的林志偉又指,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立法,警隊裝備亦已改良,現時警察執勤多了安全感,不過仍須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與政府商討。但今屆會改為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對口」,形容對方回應積極。他表示,立法是為警民雙方作出法律限制,「知道大家個分寸去到邊度」,認為「法例的存在是必須的,從而令社會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