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法治乃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 竭盡所能提升社會守法意識
Ta Kung Pao
香港特區政府新班子即將在7月1日上任,候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近日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時表示,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是香港其中一塊金漆招牌,他將會帶領律政司團隊,以最大的誠意、竭盡所能,贏取市民的信任及支持,攜手鞏固法治,讓香港引以為傲。
林定國表示,在當前國際形勢下,特區政府官員必需具備政治意識、國安意識和大局觀才能夠有效施政。他指出,香港絕大部分市民都尊重法治,但在過去一段時間,香港法治遭受部分政客和個別人士的無理批評。對此,他強調必定會及時糾正針對法庭、法制和法律的失實、具誤導性、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描述和評論,致力維護司法獨立和法庭的尊嚴,並加強社會大眾對法治的正確觀念和守法意識。他還會向外界如實地反映香港的法治環境,以及加強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
另外,對於早前有議論提到兩位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辭任對香港法治造成衝擊,林定國表示,兩位法官辭任涉及外交事宜等國際因素,並不能夠說對香港法治造成衝擊,只要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以及其他海外非常任法官(確認繼續留任)的反應,便不會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獨立有任何懷疑。
另一方面,年青人的守法意識問題也是林定國關註的重點之一,他指出回歸以來,隨着國際環境日趨複雜,加上過去的法治教育亦有不足之處,令到一些年青人欠缺法治的正確觀念。甚至有部分人,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向社會灌輸錯誤的法律概念,例如鼓吹「違法達義」的非法行為,使年青一輩誤入歧途。他認為必須繼續加強法治教育,讓市民從小認識守法意識和正確的法治原則,將繼續推廣法治的理念,透過多元化的活動讓社會對憲法、基本法、國家安全和法治有正確的理解。
林定國表示,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從「黑暴」恢復平穩,但還有很多法律工作需要處理,例如香港國安法第7條訂明香港特區應當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亦有責任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並持續穩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繫,達到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他認為必須要推動更多的宣講工作,讓市民明白國家安全的概念,從而理解國安法的重要性,並培養他們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
對於有部分人擔心香港國安法可能讓言論自由受到限制。林定國指出,香港國安法第4條清楚指出香港特區應當依法保護居民在根據基本法第三章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