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特區光榮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神聖任務
Ta Kung Pao
李家超提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三個原則,並已經寫入條文裏面,這三個原則是:
(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二)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獲得保障;及
(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此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體現了三個重要目標:
(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