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姨仔鄧燕梨涉取走證物 續準保釋11月再訊
Ta Kung Pao
63歲被告鄧燕梨,報稱無業。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把案押後處理,以便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裁判官最終批準被告以5萬港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被告被控2023年3月9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香港警務處向鄧燕娥位於九龍荔枝角百老匯街117號美孚新邨一單位住所進行蒐屋前,於上述日期兩度進入該單位,以從該單位移除關乎受調查人鄧燕娥的相關案件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該等案件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