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统筹金融发展与风险应对
Beijing Daily
经过三年攻坚战,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1年金融系统保持平稳,波动性、传染性和关联性等风险较2020年有所下降。国内重大风险环节的应对和处置较为得当,房地产市场、大型互联网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等主要风险的应对政策合理,没有出现重大的结构性风险。当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偏弱,宏观杠杆率仍处于较高水平,市场预期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在此背景下,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仍然任重道远,中国金融体系结构性风险及传染性威胁仍然值得警惕,金融风险应对与金融高质量发展统筹仍然需要强化。
2021年,中国金融风险演进主要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宏观杠杆率稳中有降,但存在资产负债表衰退迹象。2021年中国宏观杠杆率整体正朝去杠杆方向迈进,政府和企业都呈现去杠杆态势,特别是企业投资意愿下降,主动优先偿还债务,呈现出主动“缩表”行为。这一方面降低了系统性风险,但另一方面也给经济高质量发展埋下隐忧。二是金融部门风险脆弱性有所加大。信用风险已在债券市场持续暴露,违约债券数量进一步上升,违约债券余额再创新高,同时,信托公司频繁爆雷,以信托计划为支撑的多主体信用风险传染进一步加剧。三是房地产市场风险溢出效应较为显著。由于房地产企业违约事件爆发,房地产企业融资可得性受到重大约束,房地产市场流动性风险加速暴露。特别是部分大中型高杠杆房地产企业的债务风险迅速暴露并逐步扩大,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2021年大型房地产企业违约风险可以看作房地产部门系统性冲击的一次“压力测试”。四是外部金融市场波动对中国外溢冲击较为明显。美国实施“平均通胀目标制”,进行巨量的资产购买计划,并使得全球主要债券收益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造成了流动性泛滥和资产价格泡沫。特别是,国际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给中国工业品价格带来严重的“输入性”成本压力,并对产业链造成严重的扭曲效应。
未来,中国更加需要有效统筹金融发展与风险应对。在强化上述风险应对和安全威胁处置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强化金融高质量发展来缓释金融风险压力。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改革上,以金融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市场化主体建设、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完善为“三支柱”,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在储蓄投资转换以及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金融要素市场化改革上,一是要强化货币市场短期利率的基础地位,逐步弱化甚至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消除信贷市场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的“双轨制”,重点平滑短期利率波动、发挥国债收益率长期利率决定功能,形成顺畅的利率传导机制。二是要继续改革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以提升汇率定价市场化水平,尝试建立年度宽幅汇率目标区,基于贸易权重的货币篮子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以改变刻意维系美元汇率的稳定性,稳步推进外汇市场开放。三是扩大国债市场规模夯实国债收益率曲线完善的“物质基础”,确定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政策定位”,逐步强化其长期利率的“政策锚”。强化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市场定位”,发挥其对金融风险的定价引导功能。
在金融机构体系高质量发展改革上,首先,重点发展多层次、差异化的存款性金融机构,尤其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避免简单的网点扩张而非功能拓展;其次,借力新兴技术构建技术水平强、覆盖广度全、服务效率高、商业可持续好的数字普惠金融机构体系;最后,大力发展并发挥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供给,尤其是着重提高法律、会计、审计、评级等专业服务的市场约束力。在金融市场体系高质量发展上,需要强化四个任务。一是坚持市场中性原则,对不同经济体给予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二是优化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结构,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三是重点突破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分割,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四是深化金融市场功能定位、机构退出破产、信息披露机制、市场惩戒体系、监督管理体制等改革,夯实市场运行的法律约束与制度基础。
最后,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高质量发展要取得有效平衡,亟待构建一个完备的金融稳定政策体系。一是金融体系每个部分的稳健性需要与最低审慎标准相匹配。二是针对金融机构、结构、市场和设施的微观有效监管,在约束风险头寸和限制风险承担的同时,保证金融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三是运用动态有效的宏观审慎政策,重点监控顺周期效应和系统重要性机构,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四是构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的内在链接机制,统筹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的内在关联和目标权衡关系。
是为序。
(原标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三年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然任重道远——有效统筹金融发展与风险应对)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胡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