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 拆200多平方米老宅补偿12万元?老港镇一拆迁居民终于签字
Xinmin Evening News
图说:该处拆迁纠纷终于了结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新民晚报上月报道的一起老港镇拆迁纠纷——《拆迁协议未签私房就已被拆,拆200多平方米老宅补偿12万元?》终于了结了。记者日前得知,拆迁居民已与有关方面签订了补偿协议。
2004年,浦东新区老港镇中港村四组村民蒋先生在祖宅基础上翻建了一幢210.96平方米的老宅。虽然,该宅没有产证,但《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1月1日才实施,按照“法不溯既往”原则,该老宅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并不好说。
今年拆迁前,有关方面评估该老宅的价格为497791元。据蒋先生说,他患有癌症,有关方面给出的拆迁补偿款一度只有12万元,后来虽增加了一些,但仍未达其期望值,便坚持没有在有关拆迁协议上签字,并希望在该老宅里休养身体。
然而,就在蒋先生未在现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幢老宅被拆掉了。待蒋先生赶到现场时,老宅已拆平,屋内原有物品已不知去向——蒋先生统计,那些物品价值66万多元,其中就包括一幅价值28.6万元的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