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快评|有了“金钟罩”,信息保护还要更主动
Xinmin Evening News
去餐厅吃饭,被要求扫码点餐,且必须填写姓名等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下载使用一款App,却要点选是否允许打开相册等……这样的无奈,可能许多人都遇到过。从下周一,也就是11月1日开始,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这些信息不再是商家想拿就能拿、想用就用了。昨天,中消协发文提醒广大消费者,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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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告知—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护核心规则。众多条款都将“同意”作为基本前提。如:第十三条列举的可以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中,“取得个人的同意”放在了第一位。
《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方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金钟罩”,赋予了个人“最终决定权”,破除了企业“数据霸权”。过去,在网上购物的人们常常会发现,一旦自己在网站上搜索了一件物品之后,电商平台就会开始推荐相关产品,这类智能化的推荐,看似很“贴心”,实则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就使用了其个人数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个人信息处理者只有在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形下,方可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的重要事项发生变更,应当重新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
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每个人更应该学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比如:接受个人信息条款或者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后,消费者应随时关注经营者是否修改了个人信息使用的相关条款,经营者是否有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能力,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等。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