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快评|品牌、主播、平台间的“三方博弈” 不能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
Xinmin Evening News
谁也没料到,今年“双十一”最热的新闻,竟会是欧莱雅的“翻车”。
在微博上宣称锁定李佳琦直播间能享受“全年最大力度”后,欧莱雅“双十一”当天在自家直播间卖的面膜,在叠加使用多个优惠后,比李佳琦和薇娅直播间价格便宜了一大截。两大主播先后发表声明暂停合作,而在“黑猫投诉”上,针对欧莱雅的消费投诉已过万。
对此,欧莱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以优惠券形式补偿,更令消费者不满。11月18日,中消协发布2021“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又将“付款10天不见欧莱雅”列为典型案例。一时间,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欧莱雅深陷舆论漩涡。
品牌方的问题自不必说。先不论欧莱雅是否与主播签有“全网最低价”协议,就凭企业在微博上发布“全年最大力度”却出尔反尔,让蹲守直播间的消费者“买到就是贵到”,随后删除广告词掩盖过错,售后服务敷衍傲慢,这一系列操作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从诚信经营角度来说,欧莱雅被骂上热搜,并不冤。
平台方也难辞其咎。“双十一”大促的玩法越来越复杂繁琐,连欧莱雅这样身经百战的大企业都已“迷失”,各渠道的优惠策略互相打架,更别提中小玩家了。对此,浙江省消保委的评价一针见血:“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少一点计算和套路,不要总想着用繁琐的促销规则给消费者添堵,让消费者化身‘福尔摩斯’和‘计算器’才能找到最优惠的下单方式。”窃以为,这一警示,不仅适用于参与大促的企业,也适用于设计玩法的电商平台。